公共营养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培训师 南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大学
 | 网站首页 | 新闻中心 | 政策法规 | 资格认证 | 学历教育 | 在线咨询 | 资料下载 | 在线报名 | 
载入中…
相关文章
四川盆地局部因地震下降
温家宝要求陕甘2个月恢复
财政部要求公布地震救灾
台湾发生6级地震 预报部
传亚洲第一金矿深埋地震
甘肃保护区102只大熊猫因
巴基斯坦动用战备帐篷支
法轮功阻挠海外华人为四
四川已有64719位地震遇难
吴伯雄可能提出认养地震
最新推荐最新热门
专题栏目
湖南视觉网络"模板城"--汇集CMS、EShop、BBS、BLOG等系统模板
您现在的位置: 浙江培训认证网 >> 新闻中心 >> 热点新闻 >> 正文
高级搜索
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出台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21 8:42:21 | 【字体:

  人民网5月20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,为妥善及时处理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难人员遗体,预防地震灾区疫情的发生与流行,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,维护灾区社会稳定,民政部、公安部、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“5.12”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,对遗体处理方式、遗体辨认程序、境外人员遗体处理、卫生防疫、协调配合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
  意见指出,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,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,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;不具备火化条件的,土葬处理。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,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,公安、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,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、记录、拍照、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,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,建立“5.12”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。遗体及时火化或土葬。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,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,遇难者身份确认、通知、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意见强调遗体搬运和土葬,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,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。为避免因遗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,在遗体发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并进行处理。在遗体处理时,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尊重遇难者尊严,并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。

  目前,意见已下发到灾区各市县救灾指挥部和各救援单位遵照执行。

文章录入:guanglian    责任编辑:guanglianjiaoyu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